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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度杞縣水利局部門預算公開
2020年度杞縣水利局部門預算公開
目 錄
第一部分 杞縣水利局概況
一、主要職能
二、部門預算單位構成
第二部分 杞縣水利局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
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
附件:杞縣水利局2020年度部門預算表
一、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
二、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
三、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
四、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
五、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
六、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
七、一般公共預算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支出情況表
八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
九、國有資本經(jīng)營預算支出情況表
十、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
第一部分
杞縣水利局概況
一、杞縣水利局主要職責
(一)主要職責
杞縣水利局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水利規(guī)劃、農田灌溉、防汛、抗旱等工作。確保全市國民經(jīng)濟和社會發(fā)展計劃的順利實施,以提高水利服務民生能力,促進農業(yè)增效、農民增收為目標,著重抓好農村水利建設、中小河治理、水環(huán)境整治等工作。
(二)機構設置
杞縣水利局內設辦公室、人事股、農水管理股、水資源股、水利派出所、財務股、惠管所、淤管所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一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二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三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四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五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六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七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八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九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十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十一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十二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十三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十四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十五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十六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十七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十八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十九供水廠等27個歸口預算管理單位。杞縣水利局及歸口預算管理單位人員共有編制240人,其中:行政編制15人,事業(yè)編制225人;在職職工141人,離退休人員98人。
二、杞縣水利局預算算單位構成
本單位預算為匯總預算,杞縣水利局為縣本級的一級預算單位,部門預算由杞縣水利局本級、杞縣惠管所、杞縣淤管所、杞縣水利局派出所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一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二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三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四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五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六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七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八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九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十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十一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十二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十三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十四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十五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十六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十七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十八供水廠、杞縣飲水安全管理局第十九供水廠組成。
第二部分
杞縣水利局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
一、收入支出預算總體情況說明
杞縣水利局2020年收入總計1358萬元,支出總計1358萬元,與2019年相比,收、支總計各增加164萬元,增長13.7%。主要原因:上級提前下達項目資金增加。
二、收入預算總體情況說明
杞縣水利局2020年收入合計1358萬元,其中:一般公共預算1358萬元;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;專戶管理的教育收費0萬元。
三、支出預算總體情況說明
杞縣水利局2020年支出合計1358萬元,其中:基本支出1305萬元,占96%;項目支出53萬元,占4%。
四、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總體情況說明
杞縣水利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收支預算1358萬元,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0萬元。與 2019年相比,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算增加164萬元,增長13.7%,主要原因:上級提前下達項目資金增加。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增加0萬元,增長0%。主要原因:本單位無此項預算安排。
五、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情況說明
杞縣水利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年初預算為1358萬元。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(類)支出48萬元,占3.5%;農林水(類)支出1310萬元,占96.5%。
六、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
按照《財政部關于印發(fā)<支出經(jīng)濟分類科目改革方案>的通知》(財預〔2017〕98號)要求,從2018年起全面實施支出經(jīng)濟分類科目改革,根據(jù)政府預算管理和部門預算管理的不同特點,分設部門預算支出經(jīng)濟分類科目和政府預算支出經(jīng)濟分類科目,兩套科目之間保持對應關系。為適應改革要求,我局(委)《支出經(jīng)濟分類匯總表》從2018年起從僅反映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經(jīng)濟分類科目預算調整為按兩套經(jīng)濟分類科目分別反映不同資金來源的全部預算支出。
(一)按政府預算經(jīng)濟分類支出1358萬元。
1、工資福利支出1168萬元。工資獎金津補貼757萬元,社會保障繳費171萬元,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40萬元。
2.商品和服務支出32萬元。其中辦公費20萬元,業(yè)務接待費5萬元,公車運行及維護費7萬元。
3、對事業(yè)單位經(jīng)常性補助57萬元:工資福利支出57萬元。
4、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8萬元。其中社會福利和救助40萬元,離退休費3萬元,對其他個人和家庭補助5萬元。資本性支出50萬元。
5、對事業(yè)單位資本性補助50萬元:資本性支出50萬元。
6、其他支出3萬元。
(二)按部門預算經(jīng)濟分類支出1358萬元
1、工資福利支出1225萬元。其中基本工資595萬元,津貼補貼178萬元,績效工資41萬元,機關事業(yè)單位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繳費113萬元,職工基本醫(yī)療保險繳費48萬元,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0萬元,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40萬元。
2、商品和服務支出32萬元,其中辦公費20萬元,業(yè)務接待費5萬元,公車運行及維護費7萬元。
3、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8萬元。其中社會福利和救助40萬元,離退休費3萬元,對其他個人和家庭補助5萬元
4、資本性支出 50萬元。
5、其他支出3萬元。
七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情況說明
杞縣水利局2020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。
八、國有資本經(jīng)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
杞縣水利局2020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(jīng)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。
九、 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支出預算情況說明
杞縣水利局2020年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預算為12萬元。2020年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支出預算數(shù)比 2019年減少21萬元。
具體支出情況如下:
(一)因公出國(境)費0萬元,主要用于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(境)的住宿費、旅費、伙食補助費、雜費、培訓費等支出。預算數(shù)比 2019年增加0萬元。主要原因:2020年本單位無此項預算安排。
(二)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7萬元,其中,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;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萬元,主要用于開展工作所需公務用車的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。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數(shù)比 2019年增加0萬元。主要原因:無此項預算安排。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(shù)比 2019年減少25萬元,主要原因:壓縮三公經(jīng)費支出。
(三)公務接待費5萬元,主要用于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預算數(shù)比 2019年增加4萬元。主要原因:保持正常的接待支出。
十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
(一)機關運行經(jīng)費支出情況
杞縣水利局2020年機關運行經(jīng)費支出預算32萬元,主要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及正常履職需要。
(二)政府采購支出情況
2020年政府采購預算安排0萬元,其中: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、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、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。
(三)關于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
2019年,我局共組織對1個項目進行了預算績效評價,涉及資金2041萬元。2020年,我局擬組織對0個項目進行預算績效評價,涉及資金0萬元。2020年,我局已對0個項目設立了預算績效目標,涉及資金0萬元。
(四)國有資產(chǎn)占用情況。
2019年期末,杞縣水利局共有車輛2輛,其中:一般公務用車2輛、(一輛借用在機關事務管理局,一輛隨著職能劃分在應急管理局)一般執(zhí)法執(zhí)勤用車0輛、特種專業(yè)技術用車0輛,其他用車0輛;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(套),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(套)。
(五)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情況
我局負責管理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共有0項,我局將按照《預算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積極做好項目分配前期準備工作,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向財政部門提出資金分配意見,根據(jù)有關要求做好項目申報公開等相關工作。
第三部分
名詞解釋
一、財政撥款收入:是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。
二、事業(yè)收入:是指事業(yè)單位開展專業(yè)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 得的收入。
三、其他收入:是指部門取得的除“財政撥款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單位經(jīng)營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四、用事業(yè)基金彌補收支差額:是指事業(yè)單位在當年的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經(jīng)營收入”和“其他收入”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,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(yè)基金(即事業(yè)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,按國家規(guī)定提取、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
支差額的基金)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。
五、基本支出: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必需的開支,其內容包括人員經(jīng)費和日常公用經(jīng)費兩部分。
六、項目支出: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,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(yè)發(fā)展目標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七、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:是指納入省級財政預算管理,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。其中,因公出國(境)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(境)的住宿費、旅費、伙食補助費、雜費、培訓費等支出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;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八、機關運行經(jīng)費:是指為保障行政單位(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)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,包括辦公及印刷費、郵電費、差旅費、會議費、福利費、日常維修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、辦公用房水電費、辦公用房取暖費、辦公用房物業(yè)管理費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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